企业需要时时刻刻关注着财税方面是否具有一些新的财税政策出台,同时还需要去关注政策里面对于奖惩的明确公告。接下来,我想跟大家简单地讲一下近期四川省税务局发布关于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中所包含的内容。
根据了解得知,为进一步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税务局审理标准:四川省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查处的拟处应补缴税款1倍以上(含1倍)的罚款且罚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案件。
二、各市(州)税务局审理标准:
(1)成都市税务局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拟处应补缴税款1倍以上(含1倍)的罚款且罚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案件;
(2)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市税务局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拟处应补缴税款1倍以上(含1倍)的罚款且罚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案件;
(3)阿坝、甘孜、凉山州税务局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拟处应补缴税款1倍以上(含1倍)的罚款且罚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案件。
文末,我想要提醒大家的是,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大家务必要对此引起重视。